“京天之爭”,市場不相信眼淚
京東與天天快遞的口水戰(zhàn)持續(xù)了一個月,如今還升級為官司戰(zhàn)。8月17日,天天快遞發(fā)布《關于天天快遞起訴京東不正當競爭的聲明》表示,對于此前京東關閉天天快遞服務接口,并貶低天天快遞的行為,公司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并正式起訴京東(8月20日《北京商報》)。
“京天之爭”終于鬧到要法庭見的地步。京東停用天天快遞,究竟是如京東方面認為,是作為一個處于市場競爭中的平臺,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平臺商譽,對與其簽訂合同但無法滿足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的供應商停止合作,屬于合同框架內行為;還是如天天快遞所言,京東單方面終止商戶與天天快遞合作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在法官還沒作出判決之前,結果尚難逆料。
從律師的專業(yè)角度看,可以說站隊明顯,“控”“辯”雙方觀點有云泥之別。“控方”律師認為,京東作為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限定其商戶不得與天天快遞合作,實則直接排除了天天快遞在京東平臺上與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屬于違反公平原則的限制競爭行為;“辯方”律師則認為,京東作為具有一定行業(yè)影響力的電商平臺,基于服務優(yōu)化和提升客戶滿意度為前提條件,要求天天快遞進行服務改進是完全合理的。京東作為電商平臺方,有權自主選擇與哪些快遞公司合作,此舉并無不妥。
“妥”與“不妥”,法官說了算。個人認為,天天快遞以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起訴京東,但京東是否違反了該法第6條——“公用企業(yè)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之規(guī)定,還是有探討余地的。眾所周知,電商平臺中,尚有“天貓”“蘇寧易購”“一號店”等有力競爭者,京東是否擁有“獨占地位”恐怕還需進一步厘清。退一步說,就算京東是擁有“獨占地位”,人家停用天天快遞,也是事出有因——因其服務質量在京東的標準評價下排名靠后,被“末位淘汰”。天天快遞服務質量如何,用戶心中有桿秤。要知道,差評多半也是用戶給出的,某種意義上講,京東亦不過是“順應民意”罷了。退一步說,即使京東有私心,天天快遞也是有把柄被他們抓住了。
董明珠說,市場不相信眼淚,商場不同情弱者,命運永遠掌握在自己手中。作為一個知名企業(yè)家,董女士這番話可謂一箭中鵠,在一個物競天擇的市場中,適者生存是一種勇氣,也是一種智慧。我們不妨看看通訊巨頭華為集團,他們?yōu)槭裁茨茉诒姸嗤ㄓ嵐⿷讨忻摲f而出,成為第二家進入世界500強的中國內地民營企業(yè)?他們靠的不是與世界具有“獨占地位”的通訊商打反不正當競爭官司(如蘋果),從而以弱者的眼淚贏得市場,而是迎接競爭、大膽創(chuàng)新,高度重視以客戶為中心的產品研發(fā),以過硬的產品質量在世界市場中分得一杯羹。國內很多企業(yè)缺的正是這種血性,以恕己之心責人很難贏得市場尊敬。
禍兮福所倚,若能站得更高、看得更遠、想得更透,“京天之爭”對天天快遞來說何嘗不是一次機會?天天快遞若能更關注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提高對自身能力的認識,痛下決心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員素質,真正把服務質量提上去,恐怕京東也不會小肚雞腸,永遠封殺吧!畢竟和氣生財,有錢大家賺。